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我委在本官网上公开发布《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现就该项目废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fgw.linzhi.gov.cn/)
二、废标原因说明
截至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共有6家律师事务所提交响应材料。经采购小组评估发现:所有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未按《询价公告》进行全部响应。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条明确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应按无效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无效情形”条款,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本废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7日18:30起至2025年11月18日18:30止)。
(二)各响应供应商对本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提交至201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后续采购安排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留意相关信息发布。
联系人:央金拉姆
联系电话:0894-5822436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双拥北路106号
监督电话:0894-5662263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