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的要求,本次遴选旨在通过专业服务保障,全面推动林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2027年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开遴选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机构
最高限价:30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采购单位: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范围
(一)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对照《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梳理我市现有信用管理制度短板,起草制定林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配套制度文件,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提前谋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城市信用监测指标(2024年版)》的要求,切实提升林芝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二)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分指标(2025年版)》,结合林芝市实际,系统把关评审指标达标情况,针对不稳定性指标提出整改思路;针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优级’企业占比平均情况”指标,通过建立潜力企业培育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并强化信用信息服务,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以增加“优级”企业占比。针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差级’企业占比平均情况”指标,实施重点监管与帮扶、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并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差级”企业整改失信行为以降低其占比。
(三)信用信息共享归集质效:针对信用信息归集问题,提出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整改方案,依托林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指导林芝市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归集并全量共享信用信息,形成信息归集机制化建设,加强数据有效性校验,避免迟报、漏报、瞒报协助。
(四)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针对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有效授权的企业占有效实名认证企业的比例指标,指导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认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传有效授权书;协调各金融银行机构,在企业群众办理贷款时应用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提升获贷企业占比;扩大服务覆盖的企业类型与区域范围,将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等纳入服务范畴,同时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延伸至县域及乡镇企业;加强“信易贷”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政府官网、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网点等多渠道普及政策内容,开展企业信用培育专项活动,提升企业对“信易贷”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信用建设成效:通过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渠道,发送城市相关做法与经验,其他部门自下而上逐级上报,争取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同时,按照《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要求,以地方党委、政府名义,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刊发信用理论研究文章。
(六)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情况:联合金融、文旅、行政审批等多部门,基于信用中国(林芝)平台数据,为守信主体提供信贷利率优惠、政务事项优先办理等激励场景,让诚信者得实惠,合同服务期内谋划不少于3个“信易+”国家典型案例。
(七)开展合同履约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林芝)网站,对政府签订及指导签订的合同,从签约环节即纳入系统管理,统一合同要素录入标准,明确签约主体信用资质审核要求,确保合同签订合规性。针对违约信息,建立标准化处置流程,系统自动记录违约事由、责任认定及整改情况,同步关联主体信用档案。依托网站数据分析功能,形成合同履约信用评价体系,对高频违约领域和主体进行专项监管,实现从签约到履约完毕的全流程可追溯、可预警、可追责,强化合同履约信用约束。
(八)其他未尽事项: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服务方式
设立专门服务团队,服务期间提供驻场人员至少1名,确保《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高质量完成,并需配合我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驻场人员如需请假,需立即安排同专业人员进行替代,且替代人员到位后,驻场人员方能请假。
四、提交材料
1.提供相关营业材料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函(格式自拟)。
4.项目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对林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解、总体思路、实施步骤、预期目标及阶段性成果;
5.服务方式说明:除公告中明确的驻场服务外,说明其他配套服务方式(如远程支持、定期培训、应急响应机制等);
6.服务团队介绍: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名单,包括学历、专业背景、相关经验及职责分工,并附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7.相关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内承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类项目案例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实施内容、完成时间及取得成效(需附合同关键页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遴选方式
依据林芝市发展改革委采购工作流程,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机构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团队实力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承接机构,并上报委党组研究确定。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至3月17日(下午18:30前)。
2.报名地点:林芝市八一镇双拥路106号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他
1.申请文件须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
2.遴选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894-5826690)。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